測定步驟
1 試運轉哈氏儀(4.1),檢查是否正常,然后將計數器的撥桿調到合適的啟動位置,使儀器能在運轉(60±0.25)r時自動停止。
2 清掃研磨碗、研磨環(huán)和鋼球,并將鋼球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研磨碗的凹槽內。
3 將0.63-1.25mm的煤樣混合均勻,用二分器(4.7)分出120g,用0.63mm篩子在振篩機(4.4)上篩5min,以除去小于0.63mm的粉煤;再用二分器縮分為每份不少于50g的兩份煤樣。
4 稱?。?0±0.01)g已除去煤粉的煤樣記作m(g),將煤樣均勻倒入研磨碗內,平整其表面,并將落在鋼球上和研磨碗凸起部分的煤樣清掃到鋼球周圍,使研磨環(huán)的十字槽與主軸下端十字頭方向基本一致時將研磨環(huán)放在研磨碗內。
5 把研磨碗移入機座內,使研磨環(huán)的十字槽對準主軸下端的十字頭,同時將研磨碗掛在機座兩側的螺栓上,擰緊固定,以確保總垂直力均勻施加在8個鋼球上。
6 將計數器調到零位,啟動電機,儀器運轉(60±0.25)r后自動停止。
7 將保護篩(4.3)、0.071mm篩子和篩底盤套疊好,卸下研磨碗,把粘在研磨環(huán)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,然后將磨過的煤樣連同鋼球一起倒入保護篩,并仔細將粘在研磨碗和鋼球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。再把粘在保護篩上的煤粉刷到0.071mm篩子內。取下保護篩并把鋼球放回研磨碗內。
8 將篩蓋蓋在0.071mm篩子上,連篩底盤一起放在振篩機上振篩10min。取下篩子,將粘在0.071mm篩面底下的煤粉刷到篩底盤內,重新放到振篩機上振篩5min,再刷篩面底下一次,振篩5min,刷篩面底下一次。
9 稱量0.071mm篩上的煤樣(稱準到0.01g),記作m1(g)。
10 稱量0.071mm篩下的煤樣(稱準到0.01g)。篩上和篩下煤樣質量之和與研磨前煤樣質量m(g)相差不得大于0.5g,否則測定結果作廢,應重做試驗。